各学院:
根据吉林省资助中心最新文件精神,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,现开展对全体研究生无固定工资的核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核查对象
全体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(含硕、博研究生)。
二、申请材料
申请人需如实填写《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核实申请表》(附件2)、《无固定工资收入承诺书》(附件3)并准备以下支撑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):个人所得税APP纳税记录截图、社保缴纳记录截图、公积金缴纳记录截图或其他可证明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相关材料。(吉林省内生源可在“吉事办”中查询,其他地区参考本省内办公软件)
三、工作安排
1.个人申请:请于9月7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本年级/专业评议小组;
2.学院审核:年级评议小组将于9月10日前完成材料审核与评议,学院工作小组应9月15日前完成审核;
3.学院公示:9月16日-9月18日完成3个工作日的公示;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(处)。
四、材料报送
9月19日17:00将《XX学院2025-2026学年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核实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4)上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电子版发送到邮箱:xsczdk@jlnu.edu.cn。纸质版签字、盖章后送到主教1211。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及其他佐证材料由学院归档留存。
提醒:本学院所有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(硕、博)学生均应通过无固定工资核查。
联系人:王晶莹、孙煜杰
联系电话:0434-3293308
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确保本次核查工作顺利进行。
研究生工作部(处)
2025年9月1日